(通讯员 赵霞)日前,在新疆某地本应是一派金秋丰收的喜人景象,然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咋舌的农业损失事件,让人不禁为之扼腕叹息。卢某所承包的 965 亩玉米在收割之际遭遇了突如其来的变故。
2024年3月14日,卢某与当地一家农创科技公司(出让方)签订了承包合同,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承包了这片土地,满怀希望地投入到玉米种植中。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经过数月的辛勤劳作,玉米茁壮成长,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沉甸甸的玉米穗预示着丰收的到来。然而,就在收获的季节即将拉开帷幕之际,出让方却如同一道突如其来的阻碍,横亘在卢某面前。
据当事人卢某表述,合同约定“保证乙方所租赁承包的土地与甲方承包的土地同等对待,同等灌溉用水,每亩年额定用水方量暂定为450立方,同时保证乙方在正常的用水时节使用灌溉用水,如果在缺水的情况下,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灌溉用水,甲方保证乙方合同内面积的灌溉用水,如因缺水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乙方”。合同签订后,卢某在承包地上种植5000多亩农作物,在作物生长期间甲方未能保证正常供水,造成部分作物严重缺水受旱,多次与其沟通,但仍不能正常给作物供水,卢某欠付甲方一部分承包费。10月22日卢某雇收割机及拉运车辆正在收获玉米时,遭到甲方阻拦,用铲车、拖拉机等车辆将已收获的两车玉米堵住无法外运销售,这一举动无疑是给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按下了暂停键。
这一阻拦,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给卢某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大量成熟的玉米滞留田间,无人问津。随之而来的阴雨天气更是雪上加霜,加速了玉米的霉变速度。眼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种植的玉米一点点发霉腐烂,卢某的心如同被刀割一般疼痛。
无奈之下,卢某只能寻求法律和农业鉴定机构的帮助。他表示,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今却面临如此巨大的损失,无异于晴天霹雳。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卢某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就965亩玉米因发包方阻拦无法正常收获交售造成霉变率及损失(霉变损失)进行鉴定。
2024年11月4日,该公司收到委托后,立即组织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奔赴现场进行勘察和取样。鉴定专家们在田间地头仔细查看玉米的受损情况。他们认真记录每一个数据,采集样本,通过科学的方法对玉米的霉变率进行了初步估算,并开始了详细的损失核算工作。初步估计,此次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不低,也更加凸显了此次事件的严重性。
高级农艺师赵桂荣表示,田间有少部分玉米果穗发生霉变,剥开苞叶,清晰可见有白色霉层,整个果穗籽粒发霉变质,脱粒后与未霉变籽粒混合会降低田间收获的玉米品质,影响销售。经抽样调查,地内未收获的玉米籽粒,霉变率在0.65%-11.78%,籽粒平均霉变率平均达6.13%。已收获装在半挂车上的籽粒霉变率达10.43%-12.65%。籽粒霉变率较高,远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霉变率≤2%。因霉变造成的损失接近150000元。
此类纠纷导致的农业损失事件在业内也属典型案例,给农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打击。业内人士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业管理的规范,明确合同条款,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希望法律能为受损农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帮助他们尽快挽回损失,走出困境。
专家解析:种植玉米至成熟期适时收获及收获后的安全贮藏是保证玉米籽粒品质的关键。玉米果穗苞叶干枯松散,籽粒变硬发亮,呈现本品种固有的色泽、粒型等特征,即可开始收获。玉米种子大,胚也较大,吸湿性强,含水量较高,收获不及时或贮藏过程中易霉变。玉米收购方往往将收购的玉米用干燥设备适当烘干,再行贮藏。玉米《GB 1353-2018国家标准》规定,玉米水分含量≤14%,霉变率含量≤2%,色泽、色味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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