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疑云:法院借鉴定之力探寻玉米种子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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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赵霞)2024年7月,宁夏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了查明这起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申请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古某与2023年4月25日签订的《农作物种子委托生产合同》项下所繁育的玉米种子的纯度和芽率进行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对涉案玉米种子的纯度、发芽率进行鉴定。
该公司收到委托后,于2024年7月31日指派两名高级农艺师组成鉴定组,对该县人民法院送检的玉米种子样品进行了室内检测。
此次鉴定聚焦两大核心指标:玉米种子发芽率和纯度。据鉴定专家介绍,发芽率决定种子的出苗基础,国家标准要求玉米种子发芽率≥85%;纯度则关乎植株遗传性状一致性,标准值为≥96%。若两项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导致缺苗、杂株率高,严重影响产量和品质。
“种子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质量鉴定技术难度高,仅凭农民播种前难以凭肉眼判断问题,往往在收获时才能发现质量问题以及造成的损失。”当地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业的技术鉴定是破解农业纠纷中“证据不足”难题的关键环节。
高级农艺师文江蓉告诉记者,委托方送检的玉米种子样品纯度检测结果符合GB4404.1-2008标准要求;发芽率不符合国家标准GB4404.1-2008的要求。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司法则是保护‘芯片’的最后防线。”本案主审法官评论称,此案通过“技术+法律”的双重介入,不仅维护了农民权益,更以司法智慧参与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生动的法治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