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溶肥使用不当,西梅园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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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赵霞)“肥害发生后,我们积极补救并加强管理(放水、打药、除草等),除了用那个公司提供的补救肥料,没有使用过其他的肥料!”当事人肖某对记者说。
据了解,肖某在喀什某村承包了一百多亩西梅(法兰西)园。2022年3月23日,肖某使用了峰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名)提供的速溶肥,使用后发现西梅树落花落果严重。为查明造成的价值损失,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予以鉴定。
该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7月16日指派两名懂农业技术的价格鉴证师组成鉴定组与委托人以及当地村干部一同前往涉案地进行勘验调查。
据当事人所述,她在该地承包了一百多亩西梅,分为八块地,在2022年4月初发生肥害,峰之公司负责人与专家到西梅地查看后让其采取补救措施:挖树盘,用峰之公司提供的有机水溶肥进行灌根和冲施,另外锯除干死的树枝,当时相关部门成员也在现场见证了这一补救措施和环节。
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显示,西梅树多数树势恢复正常,叶色正常,有果实且已膨大,开始成熟转色,有部分西梅树已死亡,有部分西梅树有明显主枝或主干枝干枯死亡,无产量,这些树上有锯口(去干枝)。果园无病虫害,杂草已割,为正常管理果园。为此,鉴定组为公平公正查明损失,进行逐行逐株细致清点及随机抽查测产。最终得出结果为,肖某承包的西梅园因使用峰之公司生产及提供的速溶硼锌氮肥料产生肥害所造成的损失为八十余万元。
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艺师、价格鉴证师郑志强表示,速溶肥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广泛,但其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速溶肥中还含有大量的钾、氯等元素,如果使用不当,还会对土壤造成污染。此次评估专家组鉴定目的是为了给果农和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准确评估速溶肥造成肥害的损失。同时也为农业生产提供更为科学、安全、可持续的发展方向。
专家点评:根据喀什地区2022年西梅平均收购价每公斤16元计。在正常管理条件下西梅(对照园)测产,单株西梅产量在29公斤。
1、肥害后绝产西梅树(包括死亡绝产)损失:死亡大西梅树146株(地径5-15cm )及绝产大树230株(5-15cm)按对照西梅园产量:单株29公斤计损失。
2、死亡西梅树受损数量及损失价值计算:西梅属蔷薇科,李属,欧洲李种,虽然称为梅,但其实是李子中的一种。
价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5-15cm西梅(李子)树按150元/棵计。
5cm以下西梅(李子)树按70元/棵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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