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一农户毁林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致使原始地貌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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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一农户毁林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导致原始林地地貌完全被破坏。额敏县自然资源局为查明额敏县加尔布拉克农场酒花村村民李某毁林开垦林地的面积、地类、破坏程度及损失价值,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鉴定。
该公司接收委托后,于2022年1月12日指派鉴定人员三人组成鉴定组前往该地区,并到现场进行勘验及调查。经现场勘验调查发现,该地位于额敏县加尔布拉克农场酒花村,测量毁林面积为140.67亩,因耕种农作物,2021年种植玉米,2021年秋翻地后补种橡树,行距6米、株距3米,株高60厘米左右,原始地貌已完全破坏。经现场坐标点与额敏县自然资源局林地一张图比对核实:李某毁林开垦地点地类为未成林林地,林种为农田牧场防护林,工程类别为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非税[2016]22号)文件中规定乔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即6667元/亩,灌木林地、未成林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费标准为6元/平方米、即4000元/亩,宜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费标准为3元/平方米、即2000元/亩。
最终鉴定额敏县加尔布拉克农场酒花村村民李某毁林开垦林地的面积为140.69亩,地类为未成林林地、原始地貌已完全破坏、损失价值为56.27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