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棵青杨树致死原因及价值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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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09]第0806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尉犁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杜XX诉邓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对70棵青杨树致死原因及价值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09年7月30日
鉴定日期:2009年7月30日
鉴定地点:尉犁县团结乡孔湾村
在场人员:当事人:杜XX、邓XX;法院工作人员:索磊、库尔班;鉴定人:张长江、李鲲。
二、检案摘要
尉犁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杜XX诉邓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对70棵青杨树致死原因及价值无法确定,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此予以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9年7月30日指派鉴定人员张长江、李鲲二人组成鉴定组,在尉犁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对该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
1、鉴定地块位于尉犁县团结乡孔湾村地理位坐标为东经86°15′12″,北纬41°19′28″。
2、该林地有70棵杨树被烧,杨树地径在16-28厘米,树木根茎部位有被烧的痕迹,表现为下部树皮发黑,剖开被烧树皮韧皮部已腐烂,木质部发黑;较轻的树体一边被烧,树木能够发芽长叶,只有顶部枝条干枯的占46棵;较严重的树体一周被烧,树体中下部能够发芽长叶,上部主干及侧枝均已干枯的占24棵。从被烧树木情况看,树木均未完全死亡,但其生长已受到严重损伤;受害严重的树木近1-2年会完全死亡;受害较轻的树木生长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四、分析说明
树木生长的循环系统情况就是根吸收水分及矿物质通过树体木质部输送到茎和叶以保证茎和叶正常生长;茎、叶光合作用将有机质通过韧皮部输送到根部,以保证根部正常生长是。该案中杜XX种植的70棵青杨树不同程度地被烧,底部树皮被烧,韧皮部受到严重损坏,会造成有机物质无法正常输送到根部,根部生长受到抑制;而木质部没有烧毁还能继续向上输送水分及矿物质。这也是在现场所见的被烧杨树今年能够发芽长叶的原因。当根部由于有机物质的逐渐缺失,丧失吸收功能时,树木就会死亡。
根据《材积表》计算该70棵杨树的材积为8.736方;据调查,木材的市场价格为600元/方。该70棵青杨树价值为5241元。
五、鉴定意见
杜XX诉邓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 70棵青杨树致伤原因为被火烧;其损失为5241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 张长江 执业证号6501050259
李 鲲 执业证号6501050062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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