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若不合格就赔偿?鉴定结果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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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年新疆某种业公司调进茴香种子24700公斤,当年在新和县种植2678亩,实际用种2700公斤,但是播种后未出苗。后经新和县农业局协调,将茴香种子进行扦样并送往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种子质量检测,如果种子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由供种方向种植户按300元/亩进行赔偿。为此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茴香种子是否符合国家种子质量标准进行技术鉴定。
该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19年2月26日指派鉴定人员蔡志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声亮(高级农艺师)、赵桂荣(高级农艺师)三人组成鉴定组,对新疆某种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并作出鉴定意见。
鉴定人员介绍,目前我们国家没有专门制定茴香种子质量标准,但已经制定了绿叶菜类种子质量标准GB16715.5-2010(瓜菜作物种子 第五部分:绿叶菜类),所以可以参考绿叶菜类中的芹菜种子质量标准来判定茴香的种子质量。经鉴定,茴香种子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均不合格,其中发芽率比国标低22%,净度比国标低0.8%,水分比国标高1.3%,不符合绿叶菜类国家种子质量标准GB16715.5-20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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