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0多方!盗用这么多自来水浇苗木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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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连接的自来水管线是用于生活用水的,可就是有人不守规矩,用自来水浇起了地,不仅影响了其他居民生活用水,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2017年,乌鲁木齐市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就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司法鉴定
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和李某种植的苗木年用水量及周某种植的蔬菜浇一次水的用水量进行司法鉴定。
私自加装的自来水管线。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袁某苗木地年用水量14688方,李某苗木地年用水量9072方,周某蔬菜种植地灌溉一次用水量416.25方。
鉴定人员在现场了解情况。
律师说法:
针对类似案例,新疆农林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林认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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