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网讯胡萝卜因受除草剂药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农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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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3]第0608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阿XXX·托乎尼亚孜
委托鉴定事项:对阿XXX·托乎尼亚孜种植在温宿县托乎拉乡托乎拉村一大队4小队的4.5亩胡萝卜因受除草剂药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13年5月17日
鉴定日期:2013年6月1日
鉴定地点:温宿县托乎拉乡托乎拉村一大队4小队
二、检案摘要
阿XXX·托乎尼亚孜所述:2013年4月30日,阿XXX·托乎尼亚孜去XXX的农药店购买防除胡萝卜地杂草的药剂,说明来意后经销商XXX介绍用苯磺隆和盖草能两种除草剂防除,按此方法在4.5亩胡萝卜地里喷施后发现连地里的胡萝卜也被杀死了。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其4.5亩胡萝卜的受损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3年6月1日指派鉴定人员张长江、赵桂荣二人组成鉴定组,与当事人一起对该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鉴定地块位于温宿县托乎拉乡托乎拉村一大队4小队,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1°15'05,东经80°12'27。
2、据当事人阿XXX·托乎尼亚孜提供情况:2013年4月30日,去
农药店购买胡萝卜地里使用的除草剂,说明来意后,经销商XXX推荐其在胡萝卜地使用“苯磺隆”和“盖草能”两种药剂。推荐用量:20公斤水(一喷雾器)+0.5代苯磺隆(1.5克/代,美丰农化有限公司生产)+2代盖草能(20亳升/代,又名高效氟吡甲禾灵,美国陶氏益农公司生产),每亩地喷施两喷雾器药液。按此方法施药后,将地里的胡萝卜给杀死了。及时将地里发生的情况反映给经销商XXX,XXX来地里看后又介绍喷施“爱普农”和“强力渗透王”,按其告知方法喷施后也没有任何药效。
鉴定地块的胡萝卜于2013年3月20日播种(生育期100-110天),播前亩施底肥二铵65公斤左右,正常情况下在6月10日左右还需人工拔草一次,至7月1日便可收获。7月20日种下一茬胡萝卜。
3、现场勘验及调查情况:鉴定地块胡萝卜种植行距30cm,株距10cm。地内的胡萝卜部分已枯死,还有一部分生长明显受抑制,植株生长势弱,叶片长只有10-15 cm左右。肉质根为黄色,横径粗在0.5-1 cm,根长6-8 cm左右,受抑制后根颈部缢缩变细。即该地胡萝卜基本无保留价值。
与旁边同期播种生长正常的胡萝卜形成鲜明对比,生长正常的胡萝卜植株生长势强,叶片长45-50 cm左右,长势旺盛,肉质根为黄色,横径粗在2-3cm左右,根长10-15 cm左右,根颈部生长正常。
4、通过调查了解,该区域种植春胡萝卜的亩产量一般在2500公斤左右,黄色胡萝卜的市场收购价格每公斤在2元左右。人工拔草费300元左右/亩·次,采收费600元左右/亩。
四、分析说明
1、“盖草能”即“高效氟吡甲禾灵”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各种阔叶作物田中防除各种禾本科杂草。适用各种阔叶作物,如:棉花、大豆、花生、马铃薯、油菜、油葵、西瓜、胡萝卜、蔬菜等。故该药在鉴定的胡萝卜地里可使用。
2、“苯磺隆”又名“阔叶净”,主要用于麦类作物田中防除阔叶杂草。阔叶作物对其敏感,易产生药害。植物受害后表现为生长点坏死、叶脉失绿,植物生长受到严重抑制、矮化,最终全株枯死。而鉴定地块的胡萝卜田间表现症状显然为“苯磺隆”药害所致。
3、损失参照该区域种植胡萝卜的平均产量,价格参照市场收购价进行计算,同时扣减后期还应投入的拔草费用及采收费用。
损失为:4.5亩×(2500公斤/亩×2元/公斤-300元/亩-600元/亩)=18450元。
五、鉴定意见
阿XXX·托乎尼亚孜种植在温宿县托乎拉乡托乎拉村一大队4小队的4.5亩胡萝卜因受除草剂“苯磺隆”药害造成的损失为18450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张长江 执业证号650105085015
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109085028
二0一三年六月十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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