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杂棉6号”和“德棉206号”棉种造成的减产损失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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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1]第1035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新疆同泽(奎屯)律师事务所
委托鉴定事项:1、对梁雷从程华涛处购买700公斤“泗杂棉6号”播种594亩棉花和购买300公斤“德棉206号”棉种补种造成的播种损失进行鉴定;2、对梁雷播种(补种)594亩程华涛出售的、由深圳XXX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泗杂棉6号”和“德棉206号”棉种造成的减产损失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1年9月10日
鉴定日期:2011年10月13日
鉴定地点:乌苏市电力公司梁雷农场
在场人员:种植户代表:孙波、罗新(代理人);种子生产商及经销商代表:程华涛、沈新军;鉴定人:赵桂荣、翟兰萍。
二、检案摘要
2011年3月27日,种植户梁雷根据奎屯绿丰农资经销部程华涛散发的宣传单,在程华涛开办的奎屯绿丰种子经销部购买了深圳XXX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泗杂棉6号”棉花种子700公斤,适时播种后,出苗率很差,梁雷及时将此情况反映给奎屯绿丰种子经销部后,程华涛又推荐在其处购买了300公斤“德棉206号”棉种进行了补种,但出苗率还是很低。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梁雷申请新疆同泽(奎屯)律师事务所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以下事项进行鉴定:1、对梁雷从程华涛处购买700公斤“泗杂棉6号”播种594亩棉花和购买300公斤“德棉206号”棉种补种造成的播种损失进行鉴定;2、对梁雷播种(补种)594亩程华涛出售的、由深圳XXX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泗杂棉6号”和“德棉206号”棉种造成的减产损失进行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1年10月13日指派鉴定人员赵桂荣、翟兰萍二人组成鉴定组,与当事人一起对该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鉴定地块位于乌苏市电力公司梁雷农场,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4°31.648ˊ,东经84°02.928ˊ。
2、据种植户代表孙波提供情况:2011年春,从奎屯绿丰种子经销部购买了深圳XXX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泗杂棉6号”棉花种子700公斤,于2011年4月19日共播种594亩棉花(分三块种植,面积分别为302亩、174亩、118亩),播后出苗率低。将此情况反映给经销商程华涛后,程华涛也来地里看过,后来又推荐“德棉206号”进行补种,共购买300公斤(100元/公斤),2011年5月10左右机器补种(共补种7.5天,每天2个人工)。后出苗率仍然很低。为减少地里的损失(因地内仍需正常管理,水、肥及人工的投入一样都不能少),于5月27日-6月2日左右在棉田缺苗处人工点种了打瓜(黑中片)。打瓜已采收,共收获8400公斤打瓜籽,以8元/公斤的价格出售给石河子北泉镇杰农种子经销部,共收获67200元。
田管情况:棉花种植地块均于2010年秋天犁地前进行了全层施肥,亩施钾肥30公斤,磷酸二铵30公斤。棉花播种后共滴了9个水。随水亩滴施尿素40公斤,双铵、二氢钾等40公斤。生长期间每亩喷施尿素100克、二氢钾100克、金棉王100克。中耕三遍,拔草4遍,7月5日左右打顶结束。
3、据程华涛提供情况:孙波种的“泗杂棉6号”棉种是从绿丰种子经销部买的,共买了700公斤,播种面积与孙波所述基本一致。补种用的“德棉206号”也是从绿丰种子经销部买的,共买了300公斤。两个种子单价均为100元/公斤。“泗杂棉6号”棉种在新疆未进行审定。
4、现场勘验情况:鉴定地块棉花种植模式为一膜四行配置一条滴灌带,膜距1.5m,株距12cm,亩理论株数14816株左右。株高70 cm左右。棉花生长稀疏,单株结铃吐絮正常,已可采收。田内有杂草生长。棉田内补种的打瓜已收获,地内可见残留的打瓜皮。
棉田保苗及产量情况调查:对播种“泗杂棉6号”棉种的三个地块分别进行抽样调查,每个地块调查有代表性的三个样点,样点面积0.01亩,最终取其平均值,测算其平均每亩保苗株数及每亩籽棉产量。然后用同样的方法,随机在梁雷农场种植的其它棉花品种的棉田选一对照田。调查情况见下表:
鉴定地块棉田调查情况统计表
从表中的测产结果可知:播后出苗差的“泗杂棉6号”棉田平均产量为109.21公斤/亩,而播后出苗正常的“锦杂8号”对照田平均产量为384.12公斤/亩。
四、分析说明
1、棉花的籽棉产量是由单位面积的总铃数、铃重构成。单位面积的株数、单株铃数、铃重,每一个因素对棉花产量都产生影响。棉花出苗率低,严重影响了单位面积所需要的株数,这是产量形成的先决条件。该“泗杂棉6号”宣传页上的栽培技术要点显示:本品种收获株数在1.2万株/亩左右,而田间实际收获株数在4000株/亩左右。
因适期播种的“泗杂棉6号”棉花播后出苗差,为了减少损失,又采取补种“德棉206号”棉种,补种后出苗仍很差。最后又采取在缺苗处人工点种打瓜等措施提高土地、水、肥等利用率。相对播后正常出苗的棉田,虽采取了补种等措施,但其棉花产量会远远低于正常出苗的地块,同时生产成本也会相应增加(如:种子费、机力费及人工)。
2、种植该批“泗杂棉6号”棉种出苗差造成的损失包括棉花减产损失及补种“德棉206号”棉种增加的生产成本。减产损失以同一农场种植的其它出苗正常的棉田为对照,同时扣减补种打瓜的产值(以种植户提供的买卖证明为依据)。籽棉价格以市场平均收购价8.4元/公斤,采摘费2元/公斤计算。补种棉花增加的种子费为100元/公斤,人工100元/人·日(市场价),机器补种费25元/亩(市场价)。由此造成的损失为:
(1)补种造成的损失(包括:种子费、机力费、人工)
300公斤×100元/公斤+594亩×25元/亩+7.5天×2人/天×100元/人·天=46350元。
(2)棉花减产损失(扣减补种打瓜的产值)
594亩×(384.12-109.21)公斤/亩×(8.4-2)元/公斤-67200元==977897.86元。
五、鉴定意见
1、梁雷从程华涛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