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玉米地浇水淹了邻家西葫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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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家玉米地浇水时不慎跑水,淹了邻家的西葫芦地,双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为此,受害方高某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司法鉴定
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在和硕县塔哈其乡查汗布呼村二组种植的籽用葫芦因受水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鉴定。
腐烂的西葫芦。
“我2017年种植了30亩地的籽用西葫芦,前期长势良好。当年7月8日,相邻玉米地的杨万年在给玉米浇水时没有看好水,将我的两块地的籽用葫芦全部淹水,造成我地里已长成的葫芦瓜烂果,有的虽然现在没烂,可能还会继续烂。水淹后,管水员艾某也找过杨某,村里司法所和干部都来调解过,但未达成赔偿协议。”高某无奈地说。
管水员艾某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二队的水都是我们管的,浇水时一家一户往下排,谁家快浇完时我们就通知下一家,轮到杨某浇水时到了晚上,他说水太小,要求放大一些。我们提了闸门。但他没有看好水,造成高某的西葫芦地遭水淹,我们找他后,他说给高某赔300元钱,双方达不成赔偿协议。”
鉴定人员在现场进行司法鉴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介绍,瓜类作物整个生长期戒大水淹灌,水淹会造成西葫芦根系缺氧、植株和果实腐烂死亡,导致减产甚至绝产。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
司法鉴定
中心鉴定,288.8公斤西葫芦籽损失金额为3898.8元。
律师说法
针对类似事件,新疆农林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林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根据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来自: 综合 责任编辑: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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