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库尔勒某农民合作社种植马铃薯个头小、产量低的原因及造成经济损失的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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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7日,库尔勒某农民合作社与玛纳斯县金土豆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马铃薯脱毒种薯购销合同,购买了用网袋包装的20吨马铃薯种薯,3000元/吨,种薯为整薯,大小不一。2016年3月12日种薯运到后,按照技术员郑某的技术指导,对种薯进行了切块,药物处理,种植管理。5月中旬后陆续发现植株不开花(此时别处已开花),植株长势弱、植株小、叶片发黄,直到成熟期可采收时结薯小,产量低、大部分形不成商品薯,给合作社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多次交涉,要求查明原因,赔偿经济损失,特此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种植的马铃薯个头小、产量低的原因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鉴定。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于2016年7月22日指派鉴定人员于强、王爱春、匡玉疆和孙兰兰前往现场,在用种方和销售方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情况下,对所种植的荷兰十五号马铃薯个头小、产量低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1、本案马铃薯地为租用他人的老熟地、面积110亩,土质沙性大,前茬为打瓜;马铃薯开沟起宽垄铺膜栽培,一膜两行、行株距0.55米×0.25米,亩栽理论株数4800株,品种为荷兰十五号,灌水方式为滴灌,一膜两带。
2、马铃薯保苗良好,植株较整齐、普遍矮小瘦弱、松散、茎杆细,多在1-1.2厘米,叶片小而薄,分枝少,3-4个,株高30-40厘米,全部植株严重发黄,普遍叶尖叶缘枯焦,有整个叶片枯焦,有20%整株干枯死亡,一幅病态;有3%杂株,杂株品种不详,青枝绿叶,挺立、长势健壮,株高65厘米,叶片大而厚、分枝多、6-8个,无病状。
3、经田间测产,实际亩株数3980株,平均5.7个薯/株,单薯重64克,平均单株薯重364.8克,平均亩产1451.9公斤。
4、本案地里挖取的马铃薯个头普遍小,大于180克以上的商品薯10%以下,个头大的椭圆形,小的近园形,皮色淡黄,不光滑,芽眼浅,肉色也是淡黄色,肉内维管束明显,颜色稍深;杂株马铃薯个头大,数量明显少,单株结4-5个,大于200克以上的商品薯75%以上,多为椭圆形,皮色白,薯肉也为白色。
对比查看,在乌什塔拉乡沙梁湾一农户种植的荷兰十五号品种长势大不一样,长势好、植株健壮,株高55厘米左右,茎干粗、直径1.4-1.6厘米,分枝多5-7个,挺立,叶片大,结薯集中,近土表,个头大,个数少,平均单株结薯3.5个,平均单薯重309.5克。薯形椭圆形,皮色肉色淡黄,维管束明显色稍深,芽眼浅,薯小的表皮较粗、大个的光滑鲜亮。
5、荷兰十五号(费乌瑞它)属于早熟菜用脱毒马铃薯,经济效益好,在全国种植面积大,范围广,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品种。本案马铃薯荷兰十五号品种特症特性比较:
6、本案3月20日左右播种的土豆,于6月底可成熟上市,经市场询价,地头收购平均价1.2元/公斤,按当地中等生产水平,平均亩产3000公斤,按80%商品薯,可收2400公斤商品薯,亩产值2880元。亩采收费400元。
分析说明
1、本案马铃薯品种表现的特征特性与荷兰十五号的特征特性基本一致,即株形、枝叶、茎杆、结薯状态、马铃薯形状、皮色、肉色、芽眼等都一样,就是薯个大小、个数有明显区别,不一样。薯个大小、个数是数量性状,主要受植株生长好坏左右,而植株生长好坏主要与种薯质量、土壤营养条件、水肥管理和是否感病等因素有关。本案马铃薯植株矮小瘦弱,叶片发黄、枯焦,是因为感染晚疫病所致(叶片叶尖、叶缘褐色斑块、褐色斑块外围有晕圈,叶背、叶柄有白霉,叶片枯焦等症状是晚疫病的表现),植株得病,生长不良,块茎长的小,个数反而增多。
2、本案地里马铃薯有生长健壮、结薯良好的品种(名称不详),表现同一地块同样条件下没有感染晚疫病,植株高大,青枝绿叶,结薯个头大,产量高,与本案荷兰十五号品种有很大区别。充分说明一个抗病、一个不抗病。
3、本案110亩马铃薯个头小,虽说仍有食用价值,但商品薯在10%以下,整体难以买出,后期采收还需费用,已没有保留采收价值,故视为全部损失其经济价值。
4、本案110亩马铃薯损失经济价值272800元【110亩×(2880元/亩-400元/亩)】。
鉴定意见
库尔勒某农民合作社种植的玛纳斯县金土豆科技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荷兰十五号种薯易感病、抗病差,结薯小、产量低的原因是生长期得了晚疫病;造成经济损失为272800元。
附照片:
土豆地
土豆地调查
合作社种植的荷兰十五号结薯状
乌什塔拉乡沙梁湾一农户种植的荷兰十五号结薯状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