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地遭碱水灌入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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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牧鉴字[2013]第0947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
委托鉴定事项:对1、阿不来提江依米提种植的690亩棉花地遭碱水灌入造成的损失;2、所灌入的碱水会影响几年收成、损失为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13年9月6日
鉴定日期:2013年9月7日
鉴定地点:库车县哈尼塔喀木乡英也尔村
在场人员:阿不来提江·依米提,大队书记:库尔班·达吾提,阿不都沙拉木·肉孜,鉴定人员:张长江、张丽伟。
二、检案摘要
据阿不来提江·依米提所述,他种植的690亩地边上的排碱渠于2012年11月被堵,当时还正在放冬灌水,2012年12月初冬灌结束。2013年2月底开始春灌,由于排碱渠被堵,压碱水积满排碱渠。下游地势低,大面积地块被排碱渠里的水倒灌淹没,2013年4月15日挖通排碱渠。地势高的地块于4月25日前正常播完种,由于排碱渠被堵,地势低的地排水不畅,没法正常犁地播种,直到5月10播种才结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委托我中心对1、阿不来提江依米提种植的690亩棉花地遭碱水灌入造成的损失、2、所灌入的碱水会影响几年收成、损失为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于2013年9月7日指派鉴定人员张长江、张丽伟二人组成鉴定组,对该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该地位于库车县哈尼塔喀木乡英也尔村,卫星方位坐标为北纬40°15.913',东经83°16.235'。
2、播种模式1膜4行,灌溉方式漫灌,棉花品种新陆中42号。
3、地势高没被水淹的棉花长势好,株高整齐,棉桃大,还未吐絮。
4、经测算、690亩棉花地中播种后未出苗的面积为230亩,播种后缺苗严重的面积130亩。缺苗的130亩地块,棉花长势弱,株高不齐、30-70cm不等,多数未封垄,出现早衰现象,棉铃少,部分棉铃已经吐絮。经测算,130亩棉花亩保留株数平均为6800株,亩结铃数平均为29900个。单铃重平均为5克。平均亩产籽棉为149.5公斤。
4、据调查及参照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库车县前三年籽棉平产量为300.7公斤/亩,籽棉采摘费平均为2元/公斤,籽棉市场收购价格平均按9元/公斤计算,棉花苗期人工管理工资平均按150元/亩计算,苗期亩投入农资成本平均按200元/亩计算。
四、分析说明
1、地势高的330亩棉花正常生产,其产量不受排碱渠被堵的影响。
2、由于排碱渠被堵,排碱渠水位高,排碱渠水倒灌进地,冬春灌压碱水排水不畅,洗碱效果差,导致不出亩面积大。即使出苗的地方,由于碱性大,加上播种期推迟,对当年的产量也有影响。该360亩虽被水淹了,但此后在排碱渠畅通情况下,做好今后冬灌春灌,可以有效压碱,在大水洗碱的情况下、对今后的产量影响较小、实际影响情况要到明年看棉花的实际产量来确定。大水压减、洗碱,按三次计算,人工费及水费平均按200元/亩计算。360亩×200元/亩=72000元。
3、被水淹的360亩损失计算:
230亩不出苗地的损失(减去应投入而未投入的费用):
230亩×300.7公斤/亩×(9元/公斤—2元/公斤)—230亩×(150元/亩+200元/亩)=403627元。
130亩缺苗严重的地:
130亩×(300.7公斤/亩—149.5公斤/亩)×(9元/公斤—2元/公斤)=137592元
损失共计:72000元+403627元+137592元=613219元。
五、鉴定意见
1、2013年阿不来提江·依米提种植的690亩棉花地遭碱水灌入造成的损失共计613219元;
2、所灌入的碱水对明年、后年的影响要看洗碱的情况及明年棉花的生长情况来确定。
国家司法鉴定人:张长江 执业证号650105085015
张丽伟 执业证号650109085030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业司法鉴定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