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5亩草场七年(2005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的利润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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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2]第0842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1、对朱XX侵占汪XX765亩草场七年(2005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的利润进行司法鉴定;2、对汪XX草场的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12年7月17日
鉴定日期:2012年8月29日
鉴定地点:呼图壁县雀儿沟镇南山牧场
在场人员:汪XX、汪天军,朱XX,叶尔卖克,鉴定人员:徐天友、张丽伟。
二、检案摘要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汪XX与朱XX财产纠纷一案,为查明1、朱XX侵占汪XX765亩草场七年的利润,2、汪XX草场的等级,特委托我所对此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8月29日指派鉴定人员徐天友、张丽伟二人组成鉴定组,对该草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该草场位于呼图壁县雀儿沟镇南山牧场,卫星方位坐标为北纬43°44.667',东经86°35.800'。草场面积共计765亩。
2、该草场呈一个不规则的地块、坡度起伏较大,草场内生长有针茅、无芒雀麦、早熟禾、车前子、蒲公英、黄花菜、灰灰菜、小蓟等其它混生的野生牧草。
四、分析说明
1、天然草场各种类型的形成是由多种自然因素构成的,特别受气候、地貌、土壤、植被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其中植被是草场资源的主体和人类利用的直接对象,同时也是自然条件与生物活动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直接反映。在不同草场植被形成的过程中,植被又反过来影响其周围环境条件。地形可引起草场上水、热条件的再分配,因此制约着草场植被的发生和发展,同时也决定着草场的经营方式和利用特点。因此,植被和地形是划分草场的两大基本要素。
2、草场资源等级主要反映草场植被的质量和产量及其配置情况。其等级的划分是以草场植被的好坏和地上部分产草量高低为标准进行的。
等表示草场草群品质的优劣。根据草场草群中各种饲用植物的适口性、利用率和营养价值,把所有饲用植物划分为优、良、中、低、劣五等。再以每等植物总重量占草群总重量的百分比,作为分等的具体指标。
级表示草场草群地上部分的产草量。根据单位面积产草量的高低分为8级,各级标准如下:一级草场:亩产鲜草800公斤以上;二级草场:亩产鲜草800公斤~600公斤;三级草场:亩产鲜草600公斤~400公斤;四级草场:亩产鲜草400公斤~300公斤;五级草场:亩产鲜草300公斤~200公斤;六级草场:亩产鲜草200公斤~100公斤;七级草场:亩产鲜草100公斤~50公斤;八级草场:亩产鲜草50公斤以下。
3、根据该草场的位置及植被实际情况看,该草场牧草生长良好,草场草群其适口性好、利用率和营养价值高等因素进行的综合评定,该草场属于天然山地草甸草场,可以确定为一(优)等三级草场;每年能产牧草平均按400公斤/亩计算,牧草从2005年到2011年间平均价格为0.15元/公斤。
7年的价值:765亩×400公斤/亩×0.15元/公斤×7年=321300元。
五、鉴定意见
涉案的765亩草场七年(2005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321300元;2、涉案草场等级为一(优)等三级草场。
国家司法鉴定人:徐天友 执业证号650111085038
张丽伟 执业证号650109085030
二0一二年九月二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