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亩“金戈蜜农17号”甜瓜的纯度进行鉴定
浏览次数:260 分类:鉴定服务
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2]第0718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XX扶农产品专
业合作社。
委托鉴定事项:对种植在哈密花园子西戈壁的300亩“金戈蜜农17号”甜瓜的纯度进行鉴定(如纯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同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确认)。
受理日期:2012年7月4日
鉴定日期:2012年7月14日
鉴定地点:哈密市花园子乡西戈壁粤庆农场
在场人员: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何兴盛;哈密市XX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代表:韩宝玉;种植户:王亭、赵永杰、徐军秀、王明辉;鉴定人:翟兰萍、赵桂荣、张生。
二、检案摘要
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密市XX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为
了查清种植在哈密花园子西戈壁的300亩“金戈蜜农17号”甜瓜的纯度(如纯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同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确认),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此进行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7月14日指派鉴定人员翟兰萍、赵桂荣并特邀专家张生三人组成鉴定组,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瓜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鉴定地块位于哈密市花园子乡西戈壁粤庆农场,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2°44.967',东经93°26.003'。
2、鉴定地块甜瓜种植模式为铺膜滴灌,一膜两行配置一条滴灌带,膜距2.7-2.8m,株距平均40cm左右。分多块种植。地里的甜瓜主体性状表现为:果实椭圆,灰麻皮,网纹细密全。单瓜重2.26公斤左右,果肉桔红,肉质细、松、脆。其主体性状表现符合“金戈蜜农17号”种子包装标签说明。杂株表现为果皮深绿色或黄色,果实长椭圆形或椭圆形。
现场对各地块进行随机多点抽样调查,每个样点连续调查120株果实。测其有代表性样点内“金戈蜜农17号”及杂株所占比例。经调查,该品种纯度达97.62%,杂株所占比例达2.38%。
四、分析说明
从田间勘验情况看,地内甜瓜主体形状表现为:果实椭圆,灰麻皮,网纹细密全,果肉桔红。经鉴定主体性状纯度达97.62%。其主体性状表现符合“金戈蜜农17号”种子包装标签说明,纯度符合国家标准及包装说明。
五、鉴定意见
根据上述现场观察及测定,种植在哈密市花园子西戈壁的300亩“金戈蜜农17号”甜瓜田间表现性状符合种子包装标签说明,纯度符合国家标准及包装说明。
国家司法鉴定人:翟兰萍 执业证号650111085041
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109085028
特聘专家:张 生(乌鲁木齐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上一篇: 承包地种植树木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 番茄地被水淹后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