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大棚内的蔬菜遭到牛啃食后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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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11]第1106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昌吉市新华法律服务所
委托鉴定事项:对昌吉市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蔬菜种植基地一温室大棚内的蔬菜遭到牛啃食后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11年11月14日
鉴定日期:2011年11月17日
鉴定地点:昌吉市阿什里乡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蔬菜种植基地
在场人员:昌吉市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杨永吉、张宗实;养牛户代表:古最然;鉴定人:赵桂荣、张丽伟。
二、检案摘要
2011年11月6日,昌吉市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蔬菜种植基地有一温室大棚内的蔬菜(花菜)被三头牛进去后,将棚内的花菜连吃带毁,为公司造成了损失。为诉讼之需,昌吉市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特申请昌吉市新华法律服务所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大棚内的花菜被牛啃食后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1年11月17日指派鉴定人员赵桂荣、张丽伟二人组成鉴定组,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大棚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鉴定大棚位于昌吉市阿什里乡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蔬菜种植基地内,GPS卫星定位坐标为北纬43°54.333',东经86°59.212'。
2、据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杨永吉、张宗实提供情况:该蔬菜大棚长100m,宽8m。棚内的花菜于2011年8月15日左右移栽定植,品种为“雪玉80”。11月6日浇水时发现棚内进了3头牛在啃食、踩踏花菜,损毁严重。并对该现场进行了拍照。为减少损失,该棚仍在进行正常的管理(如:及时灌水等)。当地派出所也来人看过现场。
3、现场堪验情况:该棚内的花菜定植株行距为50cm×55cm,南北向定植,花菜正处在花球生长期。棚内从东到西均可见有牛的粪便及踩踏痕迹,特别是东西两头的花菜被啃食、毁损较严重,中间部位啃食、毁损较轻。与该公司提供的当时拍摄的照片相比,棚内的花菜长势已有所好转。经现场清点,被啃食、毁损的花菜共计226棵。
四、价值评估
该棚内种植“雪玉80”花菜,为中熟优良品种。叶色深绿,花球雪白,致密紧实,肉质细嫩,商品性好,单球重1.0kg左右。据调查,近期花菜的市场价每公斤为3-3.5元左右(平均3.25元)。其损失为:
226棵×1公斤/棵×3.25元/公斤=734.5元。
五、鉴定意见
昌吉市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蔬菜种植基地一温室大棚内的蔬菜(花菜)遭到牛啃食后造成的损失为734.5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109085028
张丽伟 执业证号650109085030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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