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洋葱每亩地的减产情况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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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
新农林鉴字:200710100号
委托单位:奇台县人民法院
委托日期:2007年10月18日
委托事项:原告张XX等6人与被告董XX等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需对1、张XX等6人种植的49.3亩白皮洋葱进行测产评估;2、张XX等6人白皮洋葱每亩地的减产情况进行鉴定。
一、案情简介:原告张XX等6人与董XX等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原告因购买被告经销的假种子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此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假种子所造成的损失。
二、现场勘验及调查: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7年10月18日指派鉴定人员李鲲、李根才二人组成鉴定组,在奇台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位于奇台县奇台农场的涉案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原告张XX等6人2007年使用由被告董XX等提供的美国“天雪” 白皮洋葱种子共种植洋葱49.3亩。
2、由原告提供的昌吉州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昌州种检字第2007-08号”《现场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为:该批“天雪”白皮洋葱种子是一起严重的造假案件(即该批种子为假种子)。
3、张XX等6人2007年种植的49.3亩洋葱,该地灌溉方式为漫灌,亩保苗数在16000-22000株(有效鳞数)。
4、涉案地洋葱表现为:鳞茎小,多数为5-7厘米,鳞茎平均重165克。鳞茎形状差异大,成形的少,分叉多,分叉及未成形的占41%。经实地测产该地亩产洋葱1947公斤(商品产量)。
三、论证:
洋葱又名皮牙子,主要收获其鳞茎。因此洋葱的产量构成为亩株数和鳞茎的重量。洋葱在正常栽培过程中,亩株数在20000-24000株,鳞茎大小在9-12厘米,重280-320克。
涉案地均为种植多年的老熟地,土壤肥沃,比较适宜种植洋葱。根据种植地的实际情况及参照该村其它种植合格洋葱种子地的调查,张XX等6人种植的49.3亩地2007年在正常情况下种植的洋葱亩产可达到6050公斤。
原告张XX等6人因使用被告董兆祥等提供的假美国“天雪” 白皮洋葱种子造成的亩产损失: 6050公斤/亩-1947公斤/亩=4103公斤/亩。
四、鉴定结论:
原告张XX等6人与被告董XX等2人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 1、张XX等6人种植的49.3亩白皮洋葱产量为1947公斤;2、张XX等6人白皮洋葱每亩地的减产数量4103公斤/亩。
鉴定人:李 鲲(农 艺 师)
李根才(工 程 师)
二OO七年十月二五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