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6亩甘草及57550棵树木因水源渠挖开后不能正常灌溉导致其受旱陆续死亡的预期经济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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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新农林鉴字[2009]第1103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鉴定事项:对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七支、八支、九支种植的3316亩甘草及57550棵树木因水源渠挖开后不能正常灌溉导致其受旱陆续死亡的预期经济损失及3316亩土地的前期改良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日期:2009年10月28日
鉴定日期:2009年10月29日
鉴定地点: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甘草及树木种植地(原兵团农六师102团十六连)
二、检案摘要
据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郭之源述:2009年6月初,农六师北工业园区修建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时将该公司水源渠(7支1斗1号地头南北方向的干渠和支渠)挖开。致使公司在七支、八支、九支种植的甘草及树木因水源渠挖开后不能正常灌溉导致其受旱并陆续死亡,即使有零星未死也会因无法及时供水而干旱死亡。为查明损失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公司在七支、八支、九支(原兵团农六师十六连的属地)种植的3316亩甘草及57550棵树木因水源渠挖开后不能正常灌溉导致其受旱并陆续死亡的预期经济损失及3316亩土地的前期改良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三、检验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9年10月29日指派鉴定人员赵桂荣、张长江、张丽伟三人组成鉴定组,与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郭之源一起对挖开的水源渠及受旱地块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7支1斗1号地东头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正在施工,该处卫星定位坐标:N44°35'56",E086°39'09"。
2、据乌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郭之源提供情况:7支1斗1号地东头有一闸口将水从南北向干渠引入支渠用来灌溉公司种植的土地,因2009年6月初农六师北工业园区修建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时将南北向干、支渠挖开,致使公司2008年4月播种的2616亩甘草(七支1斗播种1153亩、八支1斗播种1118亩、七支2斗播种260亩、八支二斗85亩);2009年4月播种的700亩甘草(九支2斗150亩、九支3斗550亩);9支1斗25亩苗圃内种植的杨树和榆树共计42550棵(2007年栽植的15亩榆树和2008年栽植的10亩杨树苗)以及九支1斗、2斗、3斗支渠及道路两侧栽植的15000余棵青杨从六月份开始因无法灌水而陆续受旱死亡。
3、现场勘验调查情况:该公司种植甘草的品种为乌拉尔甘草,种子繁殖,亩播种量3.5公斤左右(种子单价78元/公斤,含处理费),播前亩施底肥120公斤,种肥20公斤(生物有机复合肥,单价1.85元),机械播种及犁地的费用每亩地80元。铺膜种植(2009年播的未铺膜),1膜6行,平均行距30cm,株距8-15cm,种植密度12000—23000株左右/亩。2009年种植的甘草只灌过一水(1斗地为粘性土壤,2斗及3斗地为沙性土壤。沙性土壤亩灌水量大,一般每次灌水量达300m3左右,0.24元/m3)。土地承包费160元/亩。
2008年种植的甘草大苗地面高度60cm左右,小苗地面高度30cm左右,根部直径0.3-3.5cm。2009年种植的甘草因4月播种6月断水,出苗及保苗较差。10支2斗4号地灌水正常的甘草是2007年4月种植,种植模式及种植密度与2008年种植地块相同,甘草地面高度70cm左右,甘草根部直径1.1-3.8cm。
9支1斗苗圃中的榆树是移栽种植,树高1.2m左右,胸径0.6-1cm,株行距1.2×1.5m(370棵/亩);杨树是插条种植,树高2.3m左右, 胸径1-2cm,株行距30×60cm(3700棵/亩)。因干旱苗圃内的树木已基本干旱死亡。九支水渠两侧的青杨高3.5m米左右,胸径3.8-4.5cm,株距2m。
上述地块在种植甘草之前种植的作物为冬小麦。
4、根据调查,2009年乌鲁木齐市鲜毛甘草的收购价每公斤3.8元左右,采挖收获费0.15元/公斤。
四、分析说明
1、甘草为豆科甘草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名甜草根、甜根子。人工种植甘草田间管理主要为每年1-2次松土除草、水肥管理及病虫害防治。一般在播前施足基肥即可,根据土壤条件也可追施磷钾肥,由于甘草根具有根瘤,有固氮作用,一般不缺氮肥。全生育期灌3-4水(具体需根据土壤类型确定)。如有病虫害要及时进行防治。
种子繁殖的甘草第4年可采挖,根茎繁殖的2-3年可采挖,种植时间4-5年(这时采挖甘草的产品质量及商品性均较好),一般在秋季地上茎叶枯萎时采挖。挖出后如卖毛草去掉泥土打捆即可。
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种植的甘草,正常采收期应在2011年。若水源渠6月初不被挖开,在正常管理的情况下还应投入3年的水费、人工管理费以及病虫害防治费(每年至少需2次人工除草、4次灌水及1-2次病虫害防治),人工管理的费用为160元/亩,每年灌水的费用按600m3水/亩计算,水费0.24元/m3,病虫害防治每亩地10元左右。根据现场该公司地块的地理条件和栽培管理水平,第四年鲜毛甘草的收获产量应在2.8吨左右,按2.8吨计算。
2009年4月种植的甘草,因6月份水源渠挖断后就不能供水,其出苗及保苗性均较差,在损失计算时按投入成本计算较为客观合理。
2、该公司树木的价值计算应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计算。乔木的胸径在5cm以下的补偿标准10-15元(均价12.5元/棵)。
3、农业用地的开垦改良,一般是指从荒地通过土地平整、土壤经过多次耕种熟化后,才能够达到正常耕种的熟地的过程,该过程需要2-3年的时间。一般在土地改良期的投入包括开垦平整土地的机械费及该地在改良期的种植投入成本等费用都属于改良费。上述土地在改良期种植的作物为冬小麦,种植冬小麦的亩投入成本每亩为450元左右(包括:机械费、种子、肥料、灌水、病虫害防治、人工管理等费用)。其改良费为3316亩×(450元/亩×3年)=4476600元。
4、该公司水源渠被挖开后对种植的甘草及树木造成的预期经济损失情况:
2008年种植的甘草亩损失:2.8吨/亩×(3.8-0.15)元/公斤-(160元+600m3/亩×0.24元/m3+10元)×3年=9278元。
2009年种植的甘草亩损失(按亩投入种子费、机力费、土地承包费、人工管理费、肥料费及水费计算):3.5公斤×78元/公斤+80元+160元+160元+(120+20)公斤/亩×1.85元/公斤+300m3×0.24元/m3=1004元。
该公司栽植在九支及道路两侧的树木胸径均在5cm以下,其价值为12.5元/棵。
种植3316亩甘草地的前期改良费用为:3316亩×(450元/亩×3年)=4476600元。
五、鉴定意见
乌鲁木齐市XX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七支、八支、九支种植的甘草及树木因水源渠挖开后不能正常灌溉导致其受旱并陆续死亡的预期经济损失为:2008年种植的甘草亩损失9278元;2009年种植的甘草亩损失1004元;公司栽植的树木每棵12.5元。3316亩土地前期改良费用为4476600元。
国家司法鉴定人: 赵桂荣 执业证号650000024028
张长江 执业证号6501050259
张丽伟 执业证号650000024030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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