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的总株数/及树木死亡原因、该片林地自2000年至今逐年死亡的大约数,折合金额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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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
新农林鉴字:20061121号
委托单位:呼图壁县园户村法律服务所
委托日期:2006年11月9日
委托事项:1、闫X种植的杨树总面积是多少亩;2、种植的总株数是多少,现已死亡多少,还存活多少及树木死亡原因;3、该片林地自2000年至今逐年死亡的大约数,折合金额进行鉴定。
一、案情简介:据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园户村村三组村民闫X称:自己种植的林地,从1998年年底灌溉渠道被李XX破坏,造成无法灌溉该片林地,致使林木逐年死亡。由于双方对林地面积、现存株数、死亡株数及死亡原因有较大争议,故委托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对争议部分内容进行鉴定。
二、现场勘验及调查: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鉴定人员李根才、李鲲二人于2006年11月19日到涉案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经测量该林地面积为12.1亩,林地缺株严重。
2、经现场清点该地现存杨树349株。
3、该地树木种植株行距为:1.5×4米,应有林木1344株。
4、该地树木胸径在10-25厘米。
5、该林地周围是水浇地。
6、自1998年年底灌溉渠道被破坏后,该林地未进行过正式灌水。
三、论证:
该片地周围是水浇地,地边的树木长势较好,林地中部缺株严重。由于长期缺水受旱,所以树木长势变弱,导致树木自身抵御病、虫害的能力逐年减弱,最终死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即“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规定每株胸径为15厘米左右的阔叶树木补偿金额为15元。
四、鉴定结论:
1、闫X树林的总面积为12.1亩。
2、种植的12.1亩林地的株数应为1344株,现已缺株995株,存活349株,林地中部树木的死亡原因是由于长期缺水受旱,导致树木自身抵御病、虫害的能力逐年减弱,最终死亡。
3、该片林木自2000年至今约以10%的速度逐年死亡,缺株树木折合人民币14325元。
鉴定人:李根才 (工程师)
李 鲲 (农艺师)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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