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开荒土地面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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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林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
新农林鉴字:20061105号
委托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日期:2006年11月8日
委托事项:对原告王XX与杨XX开荒合同纠纷一案中开荒的实际面积进行鉴定。
一、案情简介:原告王XX与杨XX开荒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对开荒地面积有异议,据此要求对开荒面积进行核定。
二、现场勘验及调查: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6年11月8日指派鉴定人员于强、李鲲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前往涉案现场,对涉案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1、利用手持GPS定位仪,对双方确认地块进行实地测量。
2、由于该涉案地面积大,在测量过程中分5块进行测量。一号地面积647.07亩;二号地面积645.17亩;三号地面积494.47亩;四号地面积61.31亩;五号地未实际测量,但经双方现场确认为30亩。
三、鉴定结论:
原告王XX与杨XX开荒合同纠纷一案中开荒的实际面积为:1878.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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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于 强(高级农艺师)
李 鲲(农 艺 师)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自: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 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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