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新疆臻冠达进行价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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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葛某承包新疆某种业公司位于察布查尔团结路乌宗布拉克养殖小区以西28分干耕地,种植玉米、甜菜。但种植地有盐碱,其中耕地中的部分区域作物未出苗、出苗率低、出苗后生长发育弱、不结实,葛某认为是由于盐碱大导致,诉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察布查尔团结路乌宗布拉克养殖小区以西28分干(约800亩)土地盐碱度进行鉴定,并鉴定该地块是否适宜农作物种植进行鉴定。
该公司接收委托后,于2022年3月31日至4月1日指派鉴定人员三人组成鉴定组前往该地区,并到现场进行勘验及调查。经现场勘查发现,28分干共有10条田,分别编号为28-1、28-2……28-10。涉案地从28-2至28-10。根据葛某指认涉案地中的未出苗、出苗率低、出苗后生长发育弱的区域,用GPS测量面积为581.32亩。被鉴定耕地581.32亩,土壤pH值呈碱性,其中强碱性耕地197.77亩,碱性耕地383.55亩,平均pH值在8.43;全盐量12.4g/kg,28-6的⑹号、28-2⑽的号、28-4的⑾号为中盐渍土,其它被鉴定耕地全部达到强盐渍土。农作物种植适宜的土壤pH值为6.5-7.5。不同作物对土壤pH的适应性不同。土壤pH值大于7.5,种植前应当进行改良,通过改良降低土壤盐碱度、降低pH值,使土壤的pH值和盐碱度达到适宜农作物种植的要求。
最终,经新疆臻冠达农业技术人员认定,被鉴定耕地581.32亩为碱性或强碱性,土壤为中盐渍土和强盐渍土。被鉴定地块未进行改良,不适宜直接种植现有农作物。
据了解,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公司前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5年。2018年2月正式成立公司,是一家集科技研发、基地示范、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和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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